個人因房屋被征用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9-05-15 20:1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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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款是國家給予房屋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的補償,本文圍繞個人因房屋被征用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得出了以下結論,按照國家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個人因房屋被征用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條
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第五條
個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貨幣補償并用于購買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進行房屋產權調換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關規定減免契稅。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按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因房屋被征用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拆遷補償款怎么做賬?

一、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

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并轉增專項應付款。

二、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費用,區分以下財政部文件情況進行處理。

(一)因搬遷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

(二)機器設備因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原因發生的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三)企業因搬遷而滅失的、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四)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支出,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三、企業搬遷結束后,專項應付款如有余額,作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由此增加的資本公積金由全體股東共享;專項應付款如有不足,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收到的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的總額及搬遷結束后計入資本公積金或當期損益的金額應當單獨披露。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個人因房屋被征用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全部內容了,根據國家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同時還為大家講解了拆遷補償款如何做賬務處理的問題,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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