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再任職人員的收入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 起征點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退休人員返聘需要繳納社保嗎?
不需要。
因為退休返聘人員往往都是在原單位享有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因此無須再為其支付這些社會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員由于在原單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經濟上的壓力不大,對薪金收入也沒有過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資也偏低。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
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本文就離退休再任職人員的收入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這一問題,進行了相關的解答,所以是肯定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至于怎么繳納相信通過對本文的閱讀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希望在會計學堂能讓你有所收獲,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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