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外地施工如何辦理外出經營稅收證明
問:我公司是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公司,下個月要到外地進行施工工程,如何辦理外出經營稅收證明?
答:納稅人外出經營前應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并填寫《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并附送《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其他稅務機關要求的證件、資料;到達經營地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登記,提交《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貨物報驗單》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章 設立登記規定: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2、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4、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到外地施工如何辦理外出經營稅收證明?以上是我們關于到外地施工如何辦理外出經營稅收證明的一些介紹,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這些行業的小伙伴們了解新的稅法內容。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