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的利息支出如何進行扣除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依據:《關于印發《天津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通知》(津地稅地[2010]49號)第二十一條關于開發費用的確認規定:
(一)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三)全部使用自有資金,沒有利息支出的,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既向金融機構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時不能同時適用本條(一)、(二)項所述兩種辦法; (五)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經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財務費用中計算扣除。
房地產公司的利息支出如何進行扣除?看完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對房地產公司的利息支出標準有了更多的理解,以后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運用以上學到的知識為企業服務。如果還有想要咨詢的問題,歡迎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我們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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