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經營活動結束后,納稅人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答: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繳銷發票。
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

一般納稅人的報稅時間?
答:一般納稅人每月1日必須進行防偽稅控開票機的抄稅工作,在稅務機關規定的報稅時間前到辦稅服務廳1-10號綜合辦稅窗口、11-12號企業發行窗 口或13-14號代開專票窗口中任意一個服務窗口都可以辦理報稅工作。
報稅時納稅人需要攜帶稅控IC卡、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打印的增值稅銷項發票統計 表和增值稅銷項發票明細表,抄稅不成功的納稅人還需要攜帶上月已開具發票的記帳聯進行存根聯補錄。
一般納稅人抄稅、報稅應當注意的事項:
一般納稅人抄稅、報稅時應當注意:
1、上月納稅人開具的所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全部抄稅、報稅;否則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聯漏采集;
2、一般納稅人 月度中間重新更換金稅卡的要特別注意在更換金稅卡前已經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抄報稅成功,否則要攜帶未抄稅成功發票的存根聯或記帳聯到辦稅服務廳服務 窗口進行非常規報稅并進行存根聯補錄;
3、納稅人報稅后申報時發現比對不符的要及時查明原因,不能隨便調整申報表數據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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