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對于審核原始憑證有哪些基本要求
《會計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對審核原始憑證問題作出了規定:
1.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審核原始憑證,這是法律職責;
2.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應對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也就是說,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的具體程序、要求應當由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據此執行;
3.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

會計法中原始憑證主要的審核內容
1.發票的真偽辨別。以下為假發票:一是發票號碼與單位歸屬地址不一致;二是地稅局印制的最大面額,凡是超過最大面額的為假發票,國稅除外;三是機打發票須精確到年月日,無精確到年月日為假發票。
2.發票是否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3.原始憑證的金額合計是否正確,且大小金額必須一致。
4.原始憑證是否有經辦人簽字。
5.簽字手續及單據是否齊全,如招待費是否有分管領導批準,培訓費、固定資產購置及大額支出是否有申請批示。
6.原始憑證的填寫是否完整規范,包括單位、數量、單價、金額、規格型號等。
7.手寫發票是否雙面復印。
8.原始單據的粘貼是否規范。
9.原始單據是否有經辦人簽字。
10.匯總發票是否附有機打小票或銷售清單,且蓋有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11. 由于供貨方原因無法取得有效憑證,是否向對方索取收據或其他證據,且蓋有印章,并由證明人和經辦人簽字。
我國會計法對原始憑證的審核有其基本要求和審核的內容。小編日常對原始憑證的審核通常只看,有無蓋章,章上的公司名稱與發票所打印的公司名稱是否一致,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你一般是注意那幾項呢?和會計學堂小編注意的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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