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員工租房費用所得稅怎么處理

2019-04-28 15:1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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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員工提供免費住宿的方式不同,可以是由企業直接租房,可以是經補貼的形式發放給員工,還可以是員工先行墊付,企業報銷。那么,這三種形式下,企業為員工租房費用所得稅要怎么處理?會計學堂本章來分享。

企業為員工租房費用所得稅怎么處理

1.公司為員工發放的住房補貼、公司為員工租房取得抬頭為公司發票的租房支出、員工憑公司抬頭發票報銷的租房支出均屬于職工福利費范圍,應計入公司職工福利費,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同時,公司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該單獨設置賬冊,進行準確核算。

    2.如果公司向員工發放的住房補貼列入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并符合以下原則的:①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②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③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④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⑤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可將發放的住房補貼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對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國有性質的企業應注意,將住房補貼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是否會造成工資總額超標,如超標的話建議仍作為職工福利費處理。

    3.員工取得抬頭為個人的租房發票,公司憑該發票為其報銷租房支出,不能列入職工福利費,該支出屬于與企業無關的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

 企業為員工租房費用所得稅怎么處理

公司為員工租房的費用交不交個人所得稅?

由于我公司是分公司,總公司在另外一個省,現總公司派人到分公司任職,由于是外地員工,所以公司為此員工租了住房。請問這個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有沒有什么稅務依據?

嚴格來說,要交個稅的。為員工租房,屬于員工福利。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明確的:“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直白而廣義的來理解工資薪金所得,就是“個人因工作而獲得的所有收入”。而這個收入中用來消暑的部分便是高溫補貼,用來療休養的部分便是旅游補貼,用來給手機充值、給家里固定電話付費的部分便是通訊補貼,用來購買交通卡、給私車加油的部分便是交通補貼等等。國家稅務總局曾經下文強調關于交通、通訊補貼和旅游費、高溫費、甚至是發放實物也要征收個人所得稅。

企業為員工租房費用所得稅怎么處理?這個問題,答案已經在小編總結的上述內容里了,大家可參考學習。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家知道怎樣處理了嗎?會計學堂,歡迎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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