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提供廠房怎樣繳納房產稅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注意不包括農村的房屋)。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因此,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例1:某地方政府通過招商引資,引進一家大型企業,并將政府辦公樓的其中一層交由該企業無償使用,房產稅如何繳納呢?
地方政府的辦公樓屬于免稅單位的房產,而企業屬于納稅單位,根據上述規定,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即該企業按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例2:某企業擁有房屋2棟,一處自用,一處無償提供給公安辦公使用,自用按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無償提供給公安辦公使用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呢?
公安部門屬于免稅單位,對于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房產,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以及如何繳納,目前稅法沒有明確規定,各地執行也不一致。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二條:“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地方稅若干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閩地稅發[2005]93號)第三條:“三、納稅單位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免稅單位使用,如何繳納房產稅問題。納稅單位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免稅單位使用,由納稅單位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
因此,對于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房產,在實踐中,大多數稅務部門都要求,由納稅單位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

無償使用廠房的房產稅由誰繳納
甲企業將自有的部分廠房無償提供給該企業老板兄弟的乙企業使用。該房產原值550萬元,房產稅按原值的30%扣除;土地使用面積3000平方米,當地土地使用稅稅額每平方米5元。該廠房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由哪家企業繳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第一條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法規〉的通知》(國稅地〔1988〕15號)第四條明確,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根據上述規定,該房產屬于無租使用,房產稅應由使用單位即乙企業依照房產余值代繳房產稅,應繳房產稅=550×(1-30%)×1.2%=4.62(萬元)。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即甲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3000×5=15000(元)。如果甲企業不在土地所在地,則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無償提供廠房怎樣繳納房產稅?無償使用廠房的房產稅由誰繳納?這兩個看著相似的問題,答案卻是不同的,前者是出租方,后者是承租方。大家明白了嗎?如不明白,可與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再次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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