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債資產的財務處理
1.企業取得的抵債資產,應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原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借記“壞賬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等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貸款”、“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或貸記 “營業外收入”科目。
2.抵債資產保管期間取得的收入,借記“現金”、“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保管期間發生的費用,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3.企業取得抵債資產后如轉為自用,應在相關手續辦妥時,按轉為自用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處置抵債資產時,應按實際取得的處置收入,借記“現金”、“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長期應收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借記本科目(跌價準備),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稅務處理-取得時的增值稅
以物抵債是以收回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的方式收回債權,也包含未繳納增值稅的利息收入。金融企業收回抵債資產包含的未稅利息收入應在收回抵債資產時確認,計算繳納增值稅。在抵債協議或法院裁決書中一般有明確抵債金額和利息劃分;如無明確此項時,按照稅法原則,需以抵債資產公允價值作為抵債金額。在抵債環節增值稅處理分為以下3種情況:
1. 抵債資產金額確定,但抵債金額未能明確抵債的本金與利息金額,按照常規金融企業先沖本金。大于本金小于等于利息部分需區分已稅利息和未稅利息,計算應納增值稅。
2.抵債資產金額和抵債本金與利息金額均確定時,按抵債的利息部分計入利息收入。抵債的已稅利息收入因在計提時已繳納增值稅,因此在抵債收回時是應收利息款收回,不繳納增值稅;抵債的未稅利息收入則應在抵債收回時計入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
3.抵債資產金額不確定,當抵債資產公允價值小于等于金融企業應收本金與利息之和時,按(1)的原則處理。
抵債資產的財務處理。以上是我們關于抵債資產的一點淺談,希望能幫助大家理解這項業務以及財務和稅務上的處理。如果有其他的疑問,請到會計學堂官網,聯系在線的答疑老師,有問必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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