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損失怎么處理
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后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后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根據財稅〔2009〕62號文件規定: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按照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計提擔保賠償準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按照不超過當年擔保費收入50%的比例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將上年度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余額轉為當期收入。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應依次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擔保賠償準備和在稅后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不足沖減部分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本通知所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是指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機構。

擔保公司代償如何處理
擔保代償是指被擔保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擔保人代償后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質押物的處置權。這也稱之為代償賠付。擔保代償一般分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確認貸款銀行索賠的有效性;第二步是實施擔保代償。
1.支付代償款時,根據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別借記“應收代償款”或“擔保賠償準備”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代被擔保人支付的相關稅費,也在“應收代償款”核算。
2.期末,有確鑿證據表明已確認的應收代償款部分或全部不能夠收回時,應當按照確認的損失金額,借記“擔保賠償準備”(計提的擔保賠償準備余額不足的,應借記“擔保賠償支出”科目)等科目,貸記“應收代償款”。
擔保損失怎么處理,擔保分為很多種,個人擔保的,企業擔保的,擔保機構擔保的等等,因為擔保方不同,那么擔保損失處理的方式也是不相同的。如果還其它疑問可找會計學堂在線老師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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