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2年第15號文件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及技術維護費解讀

2017-08-24 10: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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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2年第15號文件是財政局和稅務總局公布的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及技術維護費的通知,內容涉及多方面,需要解讀才能看的更加透徹,詳情如下。

財稅2012年第15號文件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及技術維護費解讀(1)

意思是說,從2011年12月01日起,納稅人初次購買稅控系統的,稅控系統的價格和增值稅(兩項的合計額),可以一并作為進項,進行抵扣。購買稅控系統取得的專————用————發————票就不要單獨用來再次抵扣了。如果是2011年12月01日之前已經購買了稅控系統的,那之后再購買稅控系統的話,那個稅控系統的價格(就是你說的費用)不可以并入到增值稅進項里面。如果取得了專————用——發————票的,就按票面的增值稅稅額進行抵扣。文件中說的是“支付的費用”,不是說‘支付的稅額’

專用設備價稅合計全額抵減增值稅
財稅[2012]15號文件規定,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財稅2012年第15號文件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及技術維護費解讀(2)

增值稅稅控系統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83號)規定,企業購置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發生的費用,準予在當期計算繳納所得稅前一次性列支;同時可憑購貨所取得的專用發票所注明的稅額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即只是購買增值稅防偽系統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的稅額可以抵扣。

與原規定相比,財稅[2012]15號文件擴大了抵減范圍,不僅稅額可以抵減,價稅合計均可抵減。

財稅2012年第15號文件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及技術維護費解讀(3)

1、 購入專用設備、支付技術維護費用時

借: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2、抵減增值稅稅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3、購入的專用設備已申報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

貸: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延伸閱讀:【財稅2012(15)號】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

看完以上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及技術維護費的三部分內容,大家對財稅2012年15號文件的內容應該有了清晰的了解,本文由會計學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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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15號 2012-02-0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經國務院批準,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增值稅稅控系統包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專用設備包括:金稅卡、IC卡、讀卡器或金稅盤和報稅盤;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報稅盤;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稅控盤和傳輸盤。   二、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不含補繳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術維護費),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技術維護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二項費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四、納稅人購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因質量問題無法正常使用的,由專用設備供應商負責免費維修,無法維修的免費更換。   五、納稅人在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對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用以及技術維護費,應按以下要求填報: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六、主管稅務機關要加強納稅申報環節的審核,對于納稅人申報抵減稅款的,應重點審核其是否重復抵減以及抵減金額是否正確。   七、稅務機關要加強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確保該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 公司的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每年都可以抵增值稅嗎?

    是的,可以的。如果你的公司把增值稅稅控系統的技術維護費用作為抵扣增值稅的項目,那么在發票申請時就可以抵扣相應的稅款。

  • 老師,我這個月在申報增值稅減免稅申報表時候,之前專門有一個《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抵減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可以減免增值稅的。但是現在查詢不到了?怎么操作呢

    你好,你是現在需要抵扣嗎?是的話你直接填寫主表23行的應納稅減征額,試一下吧 這個政策沒有取消

  • 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如何申報

    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全額抵扣是指企業在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服務時可以實施稅收政策,將相應費用全額抵扣稅費,從而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申報方式有以下幾種: 1)當企業在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服務時,可以向稅務機關提供相應費用的憑證,證明其已完成抵扣。 2)企業可以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填寫相應的抵扣費用,由稅務機關根據其憑證認定其可以實施抵扣。 3)企業可以通過稅務機關提供的稅收申報系統,實現對相應費用的全額抵扣。 拓展知識:可以實施抵扣的費用還包括技術服務費,技術咨詢費等相關費用,只要費用符合抵扣條件,均可抵扣稅費。應用案例:XX公司采購了增值稅稅控系統技術維護服務,當時的費用為10000元,該費用可以在納稅申報表中填寫,并證明已完成抵扣。

  • 主表有減免額是財稅[2012]1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我銷項稅額649.95元進項稅額是479.7元,應納稅額減征額是170.25元(稅盤及服務費是460本次低減170.25),那么附加稅我該怎么填寫?

    您好,這個月增值稅實際沒交,所以附加稅依據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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