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增值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答:進口增值稅,是指進口環節征繳的增值稅,屬于流轉稅的一種。不同于一般增值稅對在生產、批發、零售等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進口增值稅是專門對進口環節的增值額進行征稅的一種增值稅。
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在計算進口環節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時,不得抵扣發生在我國境外的各種稅金)。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已包括已納關稅稅額,如果進口貨物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要包括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稅額。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1、報關的時候,報關員要在報關單申請表上填上申報的貨物名稱和所歸稅號。
2、海關審核后,根據稅號對應的稅率計算應收的進口關稅和代征增值稅。
海關收的稅包括兩部分:
1)進口關稅
2)代征增值稅
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的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的稅款金額
代征增值稅的稅款金額=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x增值稅稅率

進口增值稅如何抵扣?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2017年7月1日前開具的180天內,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36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以下簡稱《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稽核比對的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二、每月申報期內,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提供上月《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以下簡稱《稽核結果通知書》)。
對稽核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提供稽核結果的當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進口增值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你學會了嗎?進口增值稅也是可以進行內部抵扣的哦,認證期限也是360天,財務知識點就是這樣相互串聯的,學堂還為大家提供更多的通關訣竅,與在線老師接頭索取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