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轉換會計處理
答:企業在取得金融資產時,就應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進行核算。一般情況下,初始劃分為相應金融資產后,不得隨意變更。但準則對于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也有相應的規定: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得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得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之間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相互轉換。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重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項,但貸款和應收款項不得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滿足條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當企業改變意圖,不再滿足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劃分條件時,應當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且在重分類當年及以后兩個會計年度不得再將該公司的債券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三種例外的情況不再贅述。
賬務處理:按重分類當日公允價值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入賬價值,公允價值與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之間的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滿足條件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根據現行的準則規定,對于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債券,如果企業(投資方)有意圖和能力將該債券持有至到期,那么可以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但是,有幾點要注意:
一是重分類應發生在該債券的存續期內;
二是重分類不能違背“在本會計年度及以后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再將該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這一禁止性規定;
三是重分類日該債券的賬面價值(即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應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對應于重分類日前累積在權益中該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使用實際利率法在該持有至到期投資存續期內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金融資產轉移的情形及其終止確認?
答:1.金融資產轉移的情形主要包括:
(1)將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轉移給另一方。
(2)將金融資產轉移給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權利,并承擔將收取的現金流量支付給最終收款方的義務, 且同時滿足現金流量和義務對等。
2.企業在發生相關金融資產轉移時應當視情形不同而進行不同處理:
(1)企業轉移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并將轉移中產生或保留的權利和義務單獨確認為資產或負債。
(2)企業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的,應當繼續確認該金融資產。
(3)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的,未保留控制的終止確認,保留控制的,按照其繼續涉入被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3.企業轉移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應當終止確認被轉移金融資產的常見情形有:
(1)企業無條件出售金融資產。
(2)企業出售金融資產,同時約定按回購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回購。
(3)企業出售金融資產,同時與轉入方簽訂看跌期權合同(即轉入方有權將該金融資產返售給企業)或看漲期權合同(即轉出方有權回購該金融資產),且根據合同條款判斷,該看跌期權或看漲期權為一項重大價外期權(即期權合約的條款設計,使得金融資產的轉入方 或轉出方極小可能會行權)。
4.企業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應當繼續確認被轉移金融資產的常見情形有:
(1)企業出售金融資產并與轉入方簽訂回購協議,協議規定企業將回購原被轉移金融資產,或者將予回購的金融資產與售出的金融資產相同或實質上相同、回購價格固定或原售價加上回報。
(2)企業融出證券或進行證券出借。
(3)企業出售金融資產并附有將市場風險敞口轉回給企業的總回報互換。
(4)企業出售短期應收款項或信貸資產,并且全額補償轉入方可能因被轉移金融資產發生的信用損失。
(5)企業出售金融資產,同時與轉入方簽訂看跌期權合同或看漲期權合同,且根據合同條款判斷,該看跌期權或看漲期權為一項重大價內期權(即期權合約的條款設計,使得金融資產的轉入方或轉出方很可能會行權)。
5.企業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被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繼續確認被轉移金融資產的常見情形有:
(1)企業轉移金融資產,并采用保留次級權益或提供信用擔保等方式進行信用增級,企業只轉移了被轉移金融資產所有權上的部分(非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且保留了對被轉移金融資產的控制。
(2)企業轉移金融資產,并附有既非重大價內也非重大價外的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導致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且保留了對被轉移金融資產的控制。
好了,關于“金融資產轉換會計處理”的問題就向大家介紹到這里,你應該清楚了吧?大家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跟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會計老師聯系,我們將隨時在線為您服務,歡迎您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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