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應納稅額計算方法
答:要區分幾種情況【記住公式即可】
1.關稅
關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 = 貨價+達到我國海關報關地的運費+達到我國海關報關地的保險費
2.消費稅。
要區分兩種情況,如果消費品是從價計征的話,
消費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如果消費品僅僅是從量計征的話,與價格無關,直接計算即可
消費稅稅額 = 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如果消費品是復合計征的話,
消費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稅率)+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3.增值稅。要區分幾種情況
如果進口的貨物不需要計征消費稅的話
增值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如果進口的貨物需要計征消費稅,并且是從價計征的話
增值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1-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如果進口的貨物需要計征消費稅,并且是復合計征的話
增值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如果進口的貨物需要計征消費稅,并且是從量計征的話,消費稅的價格與增值稅無關
增值稅稅額 = 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與第一種方法一致】

進口增值稅公式怎么計算?
答:進口增值稅,是指進口環節征繳的增值稅,屬于流轉稅的一種。不同于一般增值稅對在生產、批發、零售等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進口增值稅是專門對進口環節的增值額進行征稅的一種增值稅。
我國稅法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在計算進口環節的應納增值稅稅額時,不得抵扣發生在我國境外的各種稅金)。組成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需要注意的是,進口貨物增值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中已包括已納關稅稅額,如果進口貨物屬于消費稅應稅消費品,其組成計稅價格中還要包括進口環節已納消費稅稅額。
進口增值稅計算公式 :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
1、報關的時候,報關員要在報關單申請表上填上申報的貨物名稱和所歸稅號。
2、海關審核后,根據稅號對應的稅率計算應收的進口關稅和代征增值稅。
海關收的稅包括兩部分:
1)進口關稅
2)代征增值稅
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的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的稅款金額
代征增值稅的稅款金額=代征增值稅的完稅價格x增值稅稅率
征稅范圍
凡是申報進入我國海關境內的貨物。
只要是報關進口的應稅貨物,不論其是國外產制還是我國已出口而轉銷國內的貨物,是進口者自行采購還是國外捐贈的貨物,是進口者自用還是作為貿易或其他用途等,均應按照規定繳納進口環節的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廢舊物資發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28)附件1《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辦法》的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后的第一個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進項稅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48)的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凡已繳納了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無論其是否已經支付貨款,其取得的海關完稅憑證均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總之,關于上述“關稅應納稅額計算方法”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暫時為大家解答到這里了,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樣了呢?如果大家在學習上或者工作上還有其他什么不懂的,歡迎大家在線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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