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2019-04-16 15: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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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增值稅嗎?企業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都會約定一定的違約金金額,以此保障當事人雙方的權利,那么當一方由于其他原因導致雙方合作不能繼續所支付的違約金要不要繳納增值稅呢?為此小編特意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幫到大家。

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購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分2種情況:

一:合同未履行,經營業務未發生,購買方違約支付違約金 

合同未履行時收取違約方的違約金,由于未發生發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行為,不應開具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同時,因未發生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服務等增值稅應稅行為,無須繳納增值稅。類似的還有因合同未履行,已收取的定金被沒收或雙倍返還,沒收或收到返還一方因未發生經營行為不應開具發票,不繳增值稅。定金被沒收或雙倍返還的一方,由于不能從對方取得發票,可以憑簽訂的合同、支付憑證或判決書等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作為憑證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二:合同履行,發生經營業務,購買方違約支付違約金 

合同已經履行,購買方因延遲付款等原因,按合同約定向銷售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這種情況下的違約金,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規定的價外費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根據上述規定,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屬于價外費用,應并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55號)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包括納稅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門)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擴展鏈接:銷售方違約情況

合同履行,發生經營業務,銷售方違約支付違約金 

合同已經履行,銷售方或服務提供方因質量不符合規定等原因,按合同約定向購買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這種情況下,購買方雖然收到違約金,但其未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行為,不繳增值稅,不應開具發票。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買方違約銷售方收到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增值稅嗎的相關整理。大家都知道了吧,違約金條款是合同最重要的條款之一,企業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合同條款,不然出現事故對企業導致的損失可以很嚴重的哦,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隨時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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