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哪些

2019-04-14 14:1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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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看到新聞上會說員工與企業之間會出現一定發的糾紛,特別是辭職或者女員工懷孕的時候,今天會計學堂小編與大家分享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哪些吶。會計學堂為大家護航。

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哪些

答: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二、行政法規

14、《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15、《關于修改〈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

16、《失業保險條例》

17、《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18、《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9、《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20、《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23、《工傷保險條例》

2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25、《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三、行政法規性文件

27、《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28、《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29、《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工教育的決定》

30、《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

31、《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32、《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

四、部門規章

33、《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34、《〈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

35、《關于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

36、《勞動部關于頒發〈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的通知》

37、《勞動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通知〉》

3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

39、《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知〉》

40、《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

41、《關于頒布〈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的通知》

42、《勞動部職業培訓實體管理規定》

43、《勞動部關于印發〈就業訓練規定〉的通知》

44、《〈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實施辦法》

45、《關于印發《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46、《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7、《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定》

48、《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49、《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

50、《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

5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52、《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

53、《關于貫徹落實〈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通知》

54、《社會保險稽核辦法》

55、《最低工資規定》

56、《關于貫徹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做好民辦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

57、《集體合同規定》

58、《勞動保障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59、《勞動保障部關于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通知》

60、《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

61、《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

62、《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63、《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五、地方政府規章

64、《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

65、《山東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

66、《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

67、《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

六、司法解釋

92、《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9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哪些 

勞務派遣對于用工單位的優勢?

答:

簡化管理程序,減少勞動爭議,分擔風險和責任,降低成本費用,自主靈活用工,規范用工行為。

第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征。在中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歸單位所有,都是單位的人,工作是終身制,端的是鐵飯碗,人員能進不能出.工人閑置浪費現象很普遍。在中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知識經濟正在興起,工人要流動,"單位人"要變成"社會人"已經是大勢所趨。中國著名勞務學家、中國勞動科學院副院長王通訊教授提出"對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說:"如何用工人、現在有三種.現象:一是養人用人;二是養人不用人;三是不養人而用人,對用人單位來說'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為我所用'要比'為我所有'有利得多。"實行勞務派遣制,使用人單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這種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實現。用人單位只需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一份勞務派遣協議,然后由勞務派遣機構把合適人員派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只負責對工人的使用,不與工人本人發生任何隸屬關系。應當說,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為特征的勞務派遣制,特別適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業、國企改制企業和那些經營發展變化比較快、不同發展階段或不同發展時期對人才需求又不盡相同的單位。

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個顯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實際上形成的是三種關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機構為中間行為主體,形成的派遣機構與被派遣人才之間的隸屬關系、派遣機構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合作關系,以及被派遣人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很顯然,用人單位對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資薪酬的發放、社會保險的代收代繳、合同的簽訂、續訂和解除,相關問題和爭議的處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機構負責。這樣,用人單位用人,派遣機構管人,這種用人模式對用人單位來說省了很多事,減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帶來的工作量和相關的麻煩。可以使用人單位的經營管理者能夠更專心于事業的發展和企業的生產經營。

第三,勞務派遣機構"一手托兩家",更有利于勞務供需雙方的雙向選擇和有關各方責權利的保障,這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好處,也是這種用人模式獨特的機制。

國內各地勞務派遣制的實施主要是由各級政府所屬的勞務服務部門發起的,是勞務服務業中的職業介紹的進一步延伸。常規的勞務代理工作,是介于勞務供需雙方關系之外提供的一種勞務服務,是一種局外角色的服務。勞務代理工作延伸為勞務派遣制以后,就發生了質的變化,就變成了一種介入其中的局內角色的行為主體。

首先,有資格進行勞務派遣的機構.必須是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具有法人資質、被特許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機構。作為勞務派遣機構,介于勞務供需雙方中間,一方面要根據用人單位對工人的需求,履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向用人單位及時選拔派遣所需的適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確保接受勞務派遣的用人單位相關責、權、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對選定的人才實施人才派遣前,要與被派遣人才簽訂勞動合同確立雙方的隸屬關系,確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間相關的責、權、利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這就是勞務派遣機構有別于其他企業法人所經營的特殊職能。

“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哪些”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資料,在工作中,如果收到用人單位的欺負,可以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哦,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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