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內容主要包括
答: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用來核算企業應收內容的項目主要有七個,分別為: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長期應收款和其他應收款。這七個項目可以分為三組。
第一組為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主要核算與企業主營業務有關的應收款項,在審計人員按業務循環組織實施審計程序時,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通常被劃入銷售與收款循環,預付賬款被劃入采購與付款循環。
第二組為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長期應收款,主要用來核算與企業籌資和投資有關的應收款項,審計人員在按照業務循環組織實施審計程序時通常將它們劃入籌資與投資循環。
第三組為其他應收款,主要用來核算與企業經營活動無關的應收款項。在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審計時,審計人員大多將其劃入投資與籌資循環,有時也單獨將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提出來進行審計,不劃入任何業務循環中。
總體來說,在正常情況下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未專門設置備用金科目的企業暫付給員工使用的臨時借款,如差旅費等,
(2)應收取的各種賠款,如因職工失職造成一定損失而向該職工收取的賠款或因遭受意外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3)應收的各種罰款,如某些企業對員工的遲到、早退進行罰款,應收的罰款計入其他應收款;
(4)存出的保證金、押金,如某些企業對項目投標,存出的投標保證金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5)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的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療費、房租費等

對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檢查注意事項
1.被查單位是否建立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其他應收款”的總賬和明細賬戶的登記應由不同的職員分別登記;現金收款員不得從事其他應收款的記賬工作。
2.是否建立了備用金領用和報銷制度,備用金限額的確定是否合理,實際執行是否嚴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裝物的收受、領發、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設專人保管,是否有單獨的賬簿記錄。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應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時等。
以上詳細介紹了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內容主要包括內容,也介紹了對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檢查注意事項。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人員,一定要明白企業的會計核算過程中其他應收款核算的是本文介紹的這些內容。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