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企業捐贈支出扣除的會計處理
答:關于虧損企業捐贈支出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題中企業當年發生虧損,因此,企業當年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能稅前扣除(財政、稅務等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假設某企業當年捐贈前虧損100萬元,另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20萬元,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制度)(2005前)的有關規定,編制捐贈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20萬元
貸:銀行存款 等科目 20萬元
至此,企業當年利潤總額為虧損120萬元(100 + 20)。
假設該企業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則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
納稅調增額 = 20萬元(該調增額,無需在會計上進行賬務處理)
應納稅所得額 = -120 + 20 = -100萬元
該100萬元稅務上的虧損額,報經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虧損認定后,依法可以在以后的5年內予以彌補。

虧損企業對外捐贈能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財政部關于加強企業對外捐贈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3]95號)規定:企業已經發生虧損或者由于對外捐贈將導致虧損或者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除特殊情況以外,一般不能對外捐贈。
企業年度會計利潤為零或虧損時,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贈支出限額為零,已捐贈的全額做納稅調增處理。
財企[2003]95號中的特殊情況下不受此限,我們理解是國家對特定事項出專門文件明確稅前可以全額列支的捐贈,如對5.12汶川大地震的捐贈,我們認為是不受上述限制的。
以上詳細介紹了虧損企業捐贈支出扣除的會計處理,也介紹了虧損企業對外捐贈能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作為一名企業的稅務會計,一定要明白,企業如果發生虧損是不可以對外捐贈的,如果沒有 虧損,那么捐贈額是可以在一定限度內扣除的。如果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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