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收入的所得稅稅率
根據以下規定,股息收入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1修正)》第3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后)。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并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股息稅與股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是一回事嗎?
不是。
首先得更正下,在稅收中沒有“股息稅”之說,專業術語是“ 股息紅利稅 ”。
股息紅利稅:
紅利所得稅屬于“個人所得稅”范疇。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息紅利稅指的是對上市公司的分紅征稅。對一年以上的長線投資者,紅利稅減半征收,稅負為5%;對一月以內短期買賣的投資者加倍征收。
股息收入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第三項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其所稱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本文主要是討論股息收入的所得稅稅率的問題,具體的稅率和算法在上述文中均已提到。這里小編在普及下在稅收中沒有“股息稅”之說,專業術語是“ 股息紅利稅 ”。如果你還有其他什么問題,可以上會計學堂網站在線咨詢,有專業的老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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