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支付購料款會計分錄
一、開出轉賬支票支付相關款項時,會計分錄為
借:有關科目
貸:銀行存款
二、說明
1、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其中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
2、從上述支票的概念可知,出票人簽發(開出)轉賬支票,就意味著委托其開戶銀行見票時按票面金額從其銀行賬戶中無條件支付給收款方,因此要作減少“銀行存款”處理,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
3、對應借方科目要看支付款項的用途,如為購買原材料、商品等,借記有關存貨科目;如為歸還欠款,應借記“應付賬款”科目;如上繳稅費,則借記“應交稅費”科目等等。

材料采購的會計核算
(一)企業支付材料價款和運雜費等時, 按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現金”、“其他貨幣資金”、“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科目。小規模納稅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稅的,購入材料按應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二)購入材料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如分期付款購買材料),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三)月末,企業應將倉庫轉來的外購收料憑證,分別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對于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包括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應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別匯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 對于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 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借記本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經收到發票賬單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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