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不同入賬基礎的會計處理

2019-03-14 11: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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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般生產制造業而言,他們的存貨一般是自己制作生產的,對于一般銷售企業而言,他們的存貨商品一般是外購形式購買,實際生活中,不僅僅是我們舉例的這兩種存貨獲得方式,實際中還有委托加工形式等,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存貨不同入賬基礎的會計處理。

存貨不同入賬基礎的會計處理

⑴購入的存貨。它的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包括挑選整理中發生的工、費支出和挑選整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數量損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腳廢料價值)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費和其他費用。

⑵自制的存貨。它的成本包括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裝物、自制低值易耗、自制半成品及庫存商品等,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等各項實際支出。

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它的成本包括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費、裝卸費、保險費、委托加工的往返運輸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費。

⑷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存貨,它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此外我們需要稍稍注意一下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的選擇,不同的計價方法也會覺得財務利潤和存貨價值的不同。

1、先進先出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貨先發出或先收到的存貨先耗用,并根據這種假定的存貨流轉次序對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方法。

2、加權平均法是根據期初存貨結余和本期收入存貨的數量及進價成本,期末一次計算存貨的本月加權平均單價,作為計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期末結存價值的單價,以求得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和結存存貨價值的一種方法。

3、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貨后,立即根據庫存存貨數量和總成本,計算出新的平均單價或成本的1種方法。

存貨不同入賬基礎的會計處理

存貨跌價準備用每月計提嗎?

不用每月都計提,一般只在年末計提;

存貨跌價準備按存貨賬面價值(存貨原值-已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低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差多少提多少,如果高于可變現凈值則不用提,下邊我們講講可變現凈值的計算。

一是持有以備出售的存貨,如商品、產成品等。對于這一類存貨分為兩種情況。即有合同約定(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的存貨和沒有合同約定的存貨。為執行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通常應當以產成品或商品的合同價格作為其可變現凈值的計量基礎。二是將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存貨,如原材料等。在會計期末運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原則對材料存貨進行計量時,需要考慮材料的用途:對于用于生產而持有的材料等,應將其與所生產的產成品的期末價值減損情況聯系起來;對于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則只需要將材料的成本與根據材料本身的估計售價確定的變現凈值相比即可。具體來說,對于用于生產而持有的材料等按以下原則處理:(1)如果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預計高于成本,則該材料應按照成本計量。(2)如果材料價格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則該材料應當按可變現凈值計量。

存貨可變現凈值=存貨估計售價—至完工估計將發生的成本—估計銷售費用—相關稅金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存貨不同入賬基礎的會計處理的介紹和總結,我們都知道會計準則規定一般的存貨是以歷史成本計入賬面價值的,但是由于存貨的獲取有多種渠道和方法,外購或自產或委托受托等等,不同的渠道所面對的成本也不盡相同,希望上述的解答可以幫助到您,若您對此尚有疑問,歡迎聯系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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