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收入稅收優惠
財稅〔2013〕106號附件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第一條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免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
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A公司公司轉讓的是非專利技術,由于未經權威部門認定,因而技術轉讓業務不符合免征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的條件,不能享受稅收優惠。

技術轉讓免增值稅還能減免企業所得稅嗎
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通過上述問題“技術轉讓收入稅收優惠”的解答,大家是否對技術轉讓收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還想了解更多,請關注會計學堂的課程,或者向在線老師咨詢。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將會為您呈現更多專業的會計知識。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