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費稅前扣除怎么填?
而根據《關于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268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因此,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溫津貼,可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高溫費稅前扣除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的第(二)款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高溫費稅前扣除的標準是每個每月200員,企業的會計在計算的時候可以按照這個費用填寫計算。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大家想了解的關于問題“高溫費稅前扣除怎么填?”就介紹到這里。經過本篇文章的詳細介紹相信大家對于這個類型的財務知識都有所了解了。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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