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金

2019-03-13 10:48 來源:網友分享
1988
開發商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其實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改增之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原來的營業稅納稅人變成了增值稅納稅人,這個變化其實還是蠻大的。那么營改增后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金有哪些呢?

營改增后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金

答:一、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依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印花稅暫行條例

二、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后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

注: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后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

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三、銷售環節

取得預售證后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廣州市城建稅為(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

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

4、印花稅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

5、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依據:財稅[2016]3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5號、國稅發[2009]31號、財稅[2006]16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

營改增后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金

 房產稅“何時”繳納?

房產稅全年稅額分兩次繳納,納稅期限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此外,在納稅人自愿的原則下,經申請,納稅人可在每年4月份的征期中一次征收其全年應納稅款。

本文詳細介紹了營改增后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金有哪些,也介紹了房產稅“何時”繳納。作為一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人員,一定要明白房地產開發企業每年需要繳納兩次稅款,繳納稅款的時候一定不要漏下任何一種稅種。如果你閱讀了本文,依然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