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1企業銷售商品等發生應收款項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回應收賬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3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包裝費、運雜費時: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4收回代墊費用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5企業應收賬款改用應收票據結算,在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應收款項減值(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
1企業計提壞賬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按應減記的金額)
貸:壞賬準備
2沖減多計提的壞賬準備時: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3企業發生壞賬損失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4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5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壞賬準備

企業應收賬款核銷的所得稅核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在稅法上,計提壞賬準備,減值準備等都是不允許抵扣的,只有實際發生,才允許稅前抵扣。所以,當年你計提壞賬準備的時候,當年所得稅就已經納稅調增過了,沖銷壞賬準備時,壞賬損失已經實際發生,可以作為稅法規定扣除的財產損失,雖然會計處理并不影響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但可以視同財產損失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扣減,也就是額外扣除。
不過,這些壞賬損失應該首先經稅務部門認定后才可以扣除,直接扣除是不行的。
首先企業確定該筆應收賬款核銷,報相關稅務部門認定批準后,在當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即可。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一題的解答和一些比較全面的會計分錄的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另外再核銷應收賬款時所得稅的計算和列支我們在下邊進行了小小的講解,若您還有其他疑問需要解答,歡迎及時聯系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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