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影響固定資產折舊額的因素有:
(1)固定資產原價。是指固定資產的成本。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2)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并處于使用壽命終了時,企業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后的金額。題目中一般直接作為已知條件給出。
(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是指固定資產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4)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企業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①該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②該資產的有形損耗,如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蝕等;③該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出現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④法律或類似規定對該項資產使用的限制。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是怎樣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是屬于國家法律一級的規范,其規定只要該法律部廢止,就一直按照這個執行,現在還沒有廢止,所以2011年繼續按這個執行。
對于折舊的影響因素有哪些的問題,不知道你現在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呢,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內容了,獲取更多財務會計相關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