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固定資產如何更改折舊年限?
1.新稅法實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企業已按原稅法規定預計凈殘值并計提的折舊,不做調整。
2.新稅法實施后,對此類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可以重新確定其殘值,并就其尚未計提折舊的余額,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減去已經計提折舊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計算折舊。
3.新稅法實施后,固定資產原確定的折舊年限不違背新稅法規定原則的,也可以繼續執行。
按照上述第二點規定,可以變更折舊年限.但是變更結果不得與新所得稅法相違背,即應該在新稅法規定的年限內計提折舊。
變更時,去主管稅務機關填寫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及財務軟件備案報告書”相類似的表格,報稅務機關備案即可。

固定資產折舊考慮因素?
企業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該固定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如因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3)該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進步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有關固定資產使用的法律或者類似的限制。
好了,關于上述“舊固定資產如何更改折舊年限”問題相信大家都了解清楚了,那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變更又如何解決呢?當然是未來適用法啦,有關固定資產方面的還有不清楚的,會計學堂小編隨時為您解答哦,記得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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