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計費依據如何確認?

2018-11-20 13:5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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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費附加計費依據如何確認?這算是實務操作中比較簡單的一個知識點了,針對很多新手并不是太了解的問題,會計學堂的小編今天就帶領大家一起復習這個財務基礎知識,以供大家參考。

教育費附加計費依據如何確認?

答: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相同的。

1、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增值稅、消費稅。

2、城建稅的計算

(1)稅率:

市區的適用稅率為7%。

縣城、建制鎮的適用稅率為5%。

其他地區的適用稅率為1%。

(2)計算公式

應納城建稅=(增值稅、消費稅)* 城建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

(1)稅率 3%

(2)計算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 3%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計算基數是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即:(銷項稅-進項稅)×稅率

如(銷項稅-進項稅)是負數不用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國務院令[2005]448號規定: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同時繳納。

提示:應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確定計費依據計算繳納,對于欠繳增值稅的,應補交時同時補交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計費依據如何確認?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有什么區別呢?

教育費附加是國家為扶持教育事業發展,計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地方教育事業,根據教育法的規定,還開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費”。二者共同點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隨稅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業。

區別有:

1、教育費附加的規定是國務院一九八六年發布的,從當年七月一日起執行,后經兩次修訂和補充,成為現行規定。

地方教育附加是省政府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印發的,規定從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2、二是法規的立法層次不同。

教育費附加是由國務院規定的,地方教育附加是經財政部同意由省政府規定的;

3、三是征收費率不同。教育費附加的征費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征費率為1%,有的地方為2%;

4、四是收入進國庫的級次不同。教育費附加中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繳納的部分歸中央,其余部分歸地方,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全部歸地方。

教育費附加計費依據如何確認?與地方教育費附加有什么區別呢?具體的內容小編都已經詳細介紹解答完畢了。如果你們還是有其他的問題的話,可以來會計學堂與老師們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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