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實際處置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金額如何做分錄?
答:實際資產損失,分專項申報和清單申報兩種。它的特點是實際處置,真實發生,年度固定,具有永久性,非暫時性損失,金額具有確定性,判斷標準簡單,損失在利潤表中反映,體現為“資產減值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固定資產處置損失,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可以在稅前扣除。
所以,您應當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前扣除項目審批,經審批后可以稅前扣除,不需要做納稅調增;沒有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當納稅調整(調增)。

未實際處置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金額的分錄
1、先將其賬面凈值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將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轉入營業外支出,結轉金額為賬面凈值減去變賣回收現金余額
借: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未實際處置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金額做會計分錄,您現在會做了嗎?對于上述小編整理的觀點,您有什么想說的,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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