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古董字畫等如何繳稅合適?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書畫作品古玩等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54)對此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個人將書畫作品、古玩等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減除其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確定方法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以憑證上注明的價格為其財產原值;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或由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機構所評估的價格確定。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對貨物概念的外延進行了解釋,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企業轉讓古董字畫等真跡,如齊白石的字畫、以前朝代的瓷器等,實際上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企業轉讓古董字畫如何做賬務處理?
一般生產性企業、商貿企業購買的非經營性的字畫等古董,與取得收入沒有直接相關,不符合相關性原則,也不具有固定資產確認的特征,所發生的折舊費用不能在稅前扣除。
因此,對于企業轉讓古董字畫,可以這樣做:
收入確認前退回。此時發生銷售退回,只需將發出商品成本轉回庫存商品即可,即借:庫存商品,貸:發出商品。
收入確認后退回。無論本年或以前年度銷售,當月發生銷售退回時,應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會計處理時用紅字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并沖減退回當月的主營業務收入以及相關的成本(可直接從當月銷售數量中扣除已退回的數量,或單獨計算本月退回商品的成本,并按退回月份成本計算)、稅金等。
企業轉讓古董字畫的繳稅與做賬,您現在了解了沒有?或者您還有不一樣的觀點,可以與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您這樣會進步更快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