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收取的租賃費用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規定,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跨年度收取的租賃費用會計處理
因此,對于跨年度收取的租賃費用,可以這樣做:
1、收到資金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 預收賬款
2、然后按租賃期間,分月轉入主營業務收入;
借: 預收賬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注 :收到租金的月份,按總額計算營業稅及附加,次月初繳納。
跨年度收取的租賃費用的會計處理該怎么做,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或者您還有不同的觀點,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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