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事項引起納稅差異如何調整做會計分錄?
答:納稅調整是企業交納所得稅由于會計準則關于應交稅的情況和稅法規定的不同。比如業務招待費按照會計準則可以全額扣除,但稅法最多只允許扣除發生額的60%且不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0.5%。這之間的差額就要調整繳稅。
一是會計處理與稅收的差異需要調整的,如稅收罰款,會計上是在營業外支出,但稅收上是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需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是實際列支超過稅收準予稅前列標準部分的調整,如稅收上規定稅前工資列支標準為月人均1600元,如企業實際超過1600元部分就需要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跨年度事項引起納稅差異調整做分錄
如果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調整分錄應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賬款
再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跨年度事項引起納稅差異的調整會計分錄,您現在知道了具體做法沒有?或者什么不同的地方,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多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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