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尚未竣工驗收的商品房如何入賬處理?
答:對于銷售尚未竣工驗收的商品房,既然已經做了銷售處理(開具增值稅發票等于確認了收入實現,就要按銷售對待),不然的話,將會影響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導致與要求不符。
其次,在已經做了銷售處理后,應按預估成本結轉已銷商品房的成本(不然,將會造成多繳企業所得稅)。預估成本不要求十分準確,估高或估低都很正常。
待下年度完工按實際成本結轉時,以“以前年度損益”來沖銷預估成本和實際成本的差額。
具體的入賬處理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帶到完工,商品房的程度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銷售商品房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對于銷售商品房,則是這樣做賬:
1、在付出銷售房產時,按轉讓及售出的土地或商品房的實際成本記賬:
借:分期收款開發產品--土地或商品房
貸:開發產品--土地或商品房
2、按照合同收款時,按合同規定收款的金額記賬:
3、同時結轉相應的成本
借:銀行存款 借:經營成本--商品房或土地銷售成本
貸:經營收入--土地轉讓收入或商品房銷售收入 貸:分期收款開發產品--土地或商品房
其收入應記入“經營收入”帳戶的“配套設施銷售收入”明細賬,其賬務處理與前相同
銷售尚未竣工驗收的商品房,其入賬您現在會做了那?關于銷售商品房,如果您還有不同的觀點,都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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