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發票如何確定進項稅金及相關賬務處理
答:一般行業購進農產品按照增值稅條例第八條“(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將購進的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維持原農產品扣除力度不變,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也是要填入《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欄。
而如果納稅人購買的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于生產領用當期按簡并稅率前的扣除率與11%之間的差額計算當期可加計扣除的農產品進項稅額,就需要填入《本期進項稅額明細》新增的“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欄了。
因此,農產品收購發票抵扣的進項稅,則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現金

納稅人將購買的產品贈送給客戶如何處理?
對于納稅人將購買的產品贈送給客戶,應是視同銷售而不是作進項稅額轉出。
納稅人將購買的產品贈送給客戶的行為屬于“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增值稅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
交際應酬消費不屬于生產經營中的生產投入和支出,是一種生活性消費活動,而增值稅是對消費行為征稅的,消費者即是負稅者。因此,交際應酬消費需要負擔對應的進項稅額。《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于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同時,《增值稅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將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視同銷售。
收購發票如何確定進項稅金,相信您現在應該明白了。如果您在學習會計中有什么疑問,歡迎您詢問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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