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月未結轉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答:對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月未結轉的會計分錄,一般是這樣做:
月末結轉時,凡有應交增值稅的,均應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帳轉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明細帳上。
轉入未交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交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增加10個
1.應交增值稅
2.未交增值稅
3.增值稅留抵稅額(由75號公告失去意義)
4.待抵扣進項稅額
5.預繳增值稅
6.待認證進項稅額
7.代轉銷項稅額
8.簡易計稅
9.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月未結轉的分錄,您現在會單獨做了嗎?假如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您詢問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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