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漏提的工資現在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已前年度不用補提了,原來等于省略了應付工資科目這歩,直接發放了。可從今年開始補提并把前面幾個月調整就行了。以前年度如調整如計提多少發多少的話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損益科目。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前年度漏提的工資,可以這樣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前年度多計提的工資如何做會計處理?
對于以前年度多計提的工資,可以這樣做:
1、沖銷以前提取憑證
借: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工資 (原全額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 (原全額紅字)
2、再做正確提取分錄
借: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工資 (正確的全額藍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 (正確的全額藍字)
以前年度漏提的工資,您現在會做其會計處理了嗎?如果您覺得該方法不好,還有不同的意見,都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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