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建筑企業收取掛靠費如何做財務處理呢?
答:《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規定:“單位以掛靠方式經營的,掛靠人發生應稅行為,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被掛靠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被掛靠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掛靠人為納稅人。”
因此,對于營改增后建筑企業收取掛靠費,則是這樣的:
1、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等社保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會計學堂提醒您,營改增后,由于部分價格變成了稅金,直接的結果就是價格下降,雖然同樣道理成本也會下降,但人工費成本卻不會下降,所以,建筑與房地產的利潤會下降。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收取掛靠費的財務處理,上述小編是比較簡單的。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詢問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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