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費預付卡如何入賬處理合適及政策依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
(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因此,對于油費預付卡,則這樣入賬合適:

1、分卡時
借:管理費用-汽油費
貸:其他應付款-油費
2、次月收到發票,先紅沖上月預提的
借:管理費用-汽油費 紅字
貸:其他應付款-油費 紅字
3、再按發票做(只使用150發票)
借:管理費用-汽油費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
貸:預付賬款-公司
上述小編對于油費預付卡的入賬,您贊同嗎?當然,會計學堂歡迎您的積極評論,我們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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