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萬以下免征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2017-07-24 09: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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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問: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足9萬元免征增值稅。在季度中銷售商品時是否要計提稅金?如何做賬?

答:文件依據:《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財會[2013]24號)的有關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會計分錄:

1、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月末或者季末確定不用交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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