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抵扣的海關增值稅如何做會計處理呢?
答: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真實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可以按照規定抵扣增值稅稅款。
海關繳款書實行“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對稽核比對結果相符的,納稅人方可申報抵扣。
同時,稅務機關將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海關繳款書信息與海關采集的繳款信息進行稽核比對。
1、經稽核比對相符后,海關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可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2、稽核比對不相符,所列稅額暫不得抵扣,待核查確認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業務一致后,海關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可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沒有抵扣的海關增值稅,則這樣做: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貨物名稱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7%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有關科目
會計學堂提醒您,海關對你公司進口貨物征增值稅,說明你公司此貨物不屬于免稅貨物。你公司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后,只要符合增值稅條例及期實施細則規定的抵扣條件,是可抵扣的。不符合抵扣條件,只能進貨物成本。
沒有抵扣的海關增值稅,其處理方法小編就說了這么多。更多關于海關增值稅的內容, 您也可以觀看會計學堂的免費課程視頻來學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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