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得住宿費專票(票面金額1200元),而公司內部規定該員工的職級只能報銷1000元,這種情況下只能先認證1200對應的稅金,然后再轉出200對應的進項?還是說進項可以按照1200認證?請給出依據。
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第二十四條相關規定,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因此,公司并未報銷的部分,則屬于個人費用,本公司并未支付或者負擔,票面相應稅額并不符合作為本公司“進項稅額”的定義,不應申報抵扣。由于發票只有一張,所以“整體認證后,填寫納稅申報表時再就公司并未報銷部分進行轉出”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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