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房租發票未到分錄怎么寫?
房租已付,未收到發票,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注意:待攤費用,新的會計準則已經取消,因此用預付賬款科目。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預付的房租每月攤銷分錄怎么寫?
收到物業公司開具的房租發票后(按每月3000元,三個月一付為例),支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9000
貸:銀行存款 9000
然后當月計入費用: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3000
貸:預付賬款-房租 3000
第二、三個月依次分批計入費用,分錄同上第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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