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包括:1.其他個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個體工商戶以外的自然人;
2.不經常發應稅行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繳納增值稅,只是偶爾一次或兩次的銷售行為超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這樣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單位或個人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如果需要繼續按小規模納稅人的話,需要提交《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表》進行申請說明,由稅務機關判定是否允許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稅。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