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二條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確定,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你好,員工通訊費補貼,需要并入個人所得,申報個人所得稅? 答
你好!這個計入工資總額,借:管理費用—工資—通訊補貼 貸應付職工薪酬 答
公司下發的通訊費補貼是指公司給予員工通訊費用的補貼,但此補貼屬于稅前費用,根據國家稅務部門的規定,稅前費用不應計入個人所得稅。例如,2011年4月1日起,中國稅務總局規定,公司下發的通訊費補貼不屬于員工的稅前所得,不應計入個人所得稅。同時,該費用也不能用于計算個人的個稅應納稅額。 然而,公司下發的通訊費補貼也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可作為個人財務報表的一個收入項目,以證明社會保護和社會制度對個人的經濟支持。因此,公司下發的通訊費補貼不計入個人所得稅,但可以作為社會保護制度的一種形式,用來衡量一個國家社會福利水平。 答
關于通訊費、公務用車補貼收入的征稅規定,根據稅法規定,通訊費、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納稅人應按照行業所得稅稅率和稅率(不超過25%)辦理納稅手續,并歸入所得稅工資收入的范圍。 案例:李先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職員,家庭收入是他和妻子的工資。每月李先生的通訊費補貼達2000元,他的工資是12000元,結合《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李先生應納稅所得額需要加上2000元,總計14000元合格;應納稅額=14000元 × 25% = 3500元,李先生每月應繳納3500元稅款。 答
不能那樣的哈,必須交個稅的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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