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未按規定進行管理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2017-06-22 11:2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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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等其他所得。

問:企業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未按規定進行管理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七條規定,企業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應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凡未按照《通知》規定進行管理的,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取得的不征稅收入未按規定進行管理的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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