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起征點免繳的增值稅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者按季申報的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免征增值稅。這里的增值稅額,需要進行會計處理。
銷售時,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免稅時,計入:營業外收入。
小微企業按實際減免的稅款,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般納稅人:
計算應繳稅額: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免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或“補貼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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