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回去年的暫估庫存賬務處理
1、暫估入庫憑證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附明細)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
2、次月沖回暫估入庫憑證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紅字)
3、收到發票該怎樣做就怎樣做
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有明確的規定:對于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周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

下期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本月暫估入庫,下月初沖回,若下月仍沒有發票,月末再暫估,下下月初沖回,如此反復,直到收到發票為止,時間長了,稅務會找麻煩。
沖回去年的暫估庫存賬務處理就講解到這,有關暫估入庫的問題是在不少,會計學堂整理了一些,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搜集一下做個整理,這樣方便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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