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稅稅匯算補交上一年度稅金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對于所稅稅匯算補交上一年度稅金,其賬務處理主要是“三步走”:
1、補提所得稅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2、月末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繳納時
借:應交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費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經上述調整后,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所稅稅匯算補交上一年度稅金的賬務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嗎?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您也可以微信關注公眾號,我們每天都會更新相關內容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