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打官司收到的利息怎么入賬?
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一)賬務處理程序
銀行賬務處理程序包括明細核算和綜合核算兩個系統的全部處理過程,具體步驟如下:
1.根據經濟業務受理、填制與審核憑證,依據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確定會計分錄。
2.一方面根據傳票逐筆登記分戶賬(或登記簿),涉及現金收、付的應登記現金收入、付出日記簿;另一方面根據同一科目的傳票進行匯總,編制屬于綜合核算系統的科目日結單,軋平當天業務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貸方發生額。
3.根據分戶賬編制余額表。
4.根據科目日結單登記總賬。
5.根據總賬編制日計表,軋平當日所有科目的借、貸方余額。
(二)賬務核對程序
賬務核對是防止賬務差錯,保證賬務記載正確,保護資金安全的必要措施。從核對的時間和內容上分有每日核對和定期核對兩種。
1.每日核對。每日營業終了進行有關賬簿間的核對,核對的內容主要有:
(1)總賬各科目余額和發生額合計借貸方相等;總賬按科目應與所轄分戶賬和余額表的余額合計核對相符。
(2)現金收付日記簿借貸各方的合計數應與現金科目日結單、現金科目總賬借貸方發生額核對相符;現金庫存簿的庫存數,應與實際庫存現金和現金科目總賬余額核對相符。
(3)聯行往來科目總賬上日余額、本日借貸方發生額、余額分別與聯行往賬、聯行來賬報告表上日余額、本日借貸方發生額、本日余額核對相符。
(4)表外科目余額應與有關登記簿核對相符,對其中空白重要憑證、有價單證經管人員必須核對當日領人、使用、出售及庫存實物數,保證準確無誤。
使用計算機作業的行處,根據憑證輸入有關資料后,自動產生分戶賬、科目日結單、總賬、日計表的借貸方發生額和余額。由于數據共享,為保證賬務準確,應由手工核打憑證與科目日結單借貸方發生額核對相符。配備事后監督機構的行處,專柜則只清點憑證張數和科目日結單核對相符即可。
2.定期核對。為保證資金的準確與安全,各行處除進行每日核對外,還要按業務類型進行定期核對,核對的內容主要有:
(1)使用丁種賬的賬戶,如匯出匯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應按旬加計未銷賬的各筆金額總數,與該科目總賬的余額核對相符。
(2)貸款借據必須按月與該科目分戶賬核對相符。
(3)余額表上的計息積數,應按旬、按月、按結息期與該科目總賬的累計積數核對相符。
(4)各種卡片賬每月與該科目總賬或有關登記簿核對相符。
(5)在年終決算前,固定資產的賬與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原值、折舊金額核對相符,低值易耗品與低值易耗品備查簿核對相符。
(6)與中央銀行和其他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往來的對賬單應及時換人核對相符。
(7)聯行間的賬務核對,按聯行查清未達辦法定期核對。
(8)對外賬務核對。各單位的存款、貸款、未收利息賬戶,都應按月或季填發“余額對賬單”與客戶對賬,每年應與客戶進行面對面對賬。各單位送來的對賬回單,經核對無誤后,應按科目、賬號順序進行排列、裝訂、登記、入庫保管。存折戶應堅持在辦理業務的當時保證賬折核對相符。

欠錢打官司后利息怎么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一個整體概念,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兩部分。
一般債務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書中,根據實體法規定(如合同法)所確定的利息。例如:一份判決確定,債務人應支付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日萬分之五的利率計算的利息。那么,在本案中,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的利息就是一般債務利息。應當說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金錢給付案件都有一般債務利息,侵權損害賠償等案件通常就沒有支付一般債務利息的內容。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是指在強制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因遲延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而應多支付的利息。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采用單獨的計算方法,與一般債務利息的計算沒有關系。通俗地講,就是兩者“各算各的,互不影響”。具體而言,計算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基數、起止時間、利率等計算;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根據本解釋規定的方法計算。
大家都知道凡是與“高級”沾邊的,肯定就不是輕而易舉拿下的,所以,想要獲得中級會計證,就要懂得把握機遇,做好迎接挑戰的準備!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關于關于企業打官司收到的利息怎么入賬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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