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請的臨時工需要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2018-06-19 17:3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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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聘請的臨時工是不是需要代繳個人所得稅呢,對于這一問題,您的觀點是什么呢?如果您不是很確定的話,可以參考一下本篇文章給您帶來的具體解答,詳細內容請您參考如下的分析,您看完后就會明白的。

單位聘請的臨時工需要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小編的觀點是,不存在雇傭關系,臨時工需要在提供勞務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勞務報酬發票,你單位憑發票支付款項和入帳。

依據國稅發〔1994〕89號文第十九條、關于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單位聘請的臨時工需要代繳個人所得稅嗎?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單位聘請的臨時工是需要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這點您應該非常清楚了。更多稅務知識的最新資訊,本網站也會持續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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